四、和田玉神灵论的内涵与衍变 和田玉神灵论过去我们没有重视,从1998年北京大觉寺第二次玉文化玉学学术研讨会才有所转变,开始认真思考、研究和阐发其要义。为何出现这种现象,我想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条最重要的原因是对古文献记载缺乏信任和理解,不可能去学习体会其丰富幽深的合义,于是即将其搁置起来不加理睬,这大大阻碍了我们对和田玉神灵论的研究。近年翻阅了一些先秦古籍,掌握了不少有关古玉的多方面的原始资料。对研究和田玉神灵观大有帮助的文献有《越绝书》和《山海经》,其中提及占乇的文句并不多,但很重要。我们可依据这些十分精炼的文句来了解和田玉神灵观。先说《越绝书》中《论剑篇》记载了风胡子为楚王讲述兵器(工具)史时提到的一句话:“夫玉亦神物也”。这句话在全文中好像是打进去的楔子,在讲玉兵快要结束时突将语锋转至“玉神物”,似与兵器没有直接关系,很容易被忽略。他说到“夫玉亦神物也”时,也就是提醒楚王不要忽视玉兵的材料是玉神物。把“神物”、“神灵”的内涵注入玉兵之中。同时我们可了解玉成了“神物”。在此,“玉神物”不做详解,请参考拙文《玉神物解》。简而言之即玉是神、玉是神的物化、玉是神的载体、玉是神之享物等,因而玉本身也是崇拜物和事神的享物。上述理解想必相距以玉事神的内涵不会太远。“夫玉亦神物也”它不仅适用于球琳(即和田玉、昆山玉),也适用于殉王于琪、瑶琨及珍等多种玉种。这就是说和田玉与其它玉都是神物,是神之享物。《山海经》共记载149处玉产地(详见拙文《中国史前社会玉资源分布》),其中最详尽的就是鲞山。鲞山属昆仑山脉,所讲的神灵均可理解为昆山玉神灵论之内涵,可分为三点: 1、供黄帝以食以飨的 “…丹水出焉,西流于稷泽,其中多白玉,是有玉膏,其原沸沸汤汤,黄帝是食是飨” 2、供鬼神以食以飨的 “黄帝乃取鲞山之玉荣,而投之钟山之阳,瑾瑜之玉为良,…天地鬼神,是食是飨” 3、“君子服之,以御不祥” 上述3点均为昆山玉(和田玉)的神灵内涵,玉的供黄帝以食以飨和君子佩玉可避凶获吉的两种功能有所不同。当然“君子服之,以御不祥”这文句带出春秋时期的习俗和制度,但其源头应不晚于黄帝时期,大体相当于考古学上的红山文化——良渚文化时期,即父系社会中期,甚至可上溯至考古学上的兴隆洼时期。现在我们可以重新思考服佩用玉的吉祥观究竟起于何时?从今天所见的材料判断可上溯到距今18000年的山顶洞人,其尸主是一少女,头上的脉石英珠等都染为赭石色,学术界早已认为这是灵魂崇拜的一种表现。这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具有神灵内涵的佩用石珠。到黄帝时期玉仍有御不祥的效应。这对后世的玉佩不无影响。这种观念一直影响到现在,很多佩玉的人都认可佩上玉牌子或带上玉镯子都可祛凶获福。这两个基本观念支撑着神玉和佩玉的长期发展。 上述两种玉神灵论的后续发展是不同的,如以玉事神以食以飨,到了夏商周由玉担负起来,巫被旁落不再是事神的主持人,主角转换使神玉衍之为礼器。如《周礼》所记六器之圭、璋、璧、琮、琥、璜,不过是天地四方的标志和王用以祭祀的礼器,与史前良渚文化的神器——璧琮不能相提并论。斯由巫之神器变为王之祭器,可知其位置已降至何等地步。玉佩虽然也是巫觋通神用的装饰物,但它早已具有服之以避不祥的功能,为王侯接受下来用于祭祀时服用,重要的是以玉用作尊卑标志,与瑞符接近而没有六瑞那样严格,至西周时得到很大发展,从三门峡虢国墓和天马——曲村晋侯墓出土的大批华贵的玉佩,可知其盛行之概。到了汉代有所收敛,组配简化,女性多用之。至三国曹魏王粲改制发展腰佩,成为皇家朝廷的礼制的组成部分。--泛论中国和田玉文化(三) (责任编辑:老山玉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