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进入2010年,新世纪的钟声犹响在耳边,但却已经过去了近十分之一个世纪。在新的一年里再次走进古玩城,发现格局几乎未变,摊主也大多还是老面孔,而一块石头的失窃却成为了众买家卖家热衷的谈资。 话说一块用和田红玉雕琢的大象(一般在玉雕界寓“太平有象”之意),也就200克左右的小小摆件,居然被一位到店里浏览者顺手牵羊揣进了怀里,在继续稍作参观后扬长而去。 值钱的东西丢了,老板当然十分郁闷,更何况两只红玉象(另外一只平安无事)早已被店主视为镇店之宝。但这仅仅是故事的前半段,无巧不成书的后半段不久就续上了。 过了几天,窃玉者发现这事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响,人们一切照旧,该干嘛干嘛。于是再度溜进那家玉店,并且向老板打听起目前红玉的市场行情来。谁知店主突然发作,不仅制服了窃玉者,还同时报了警,自作聪明的盗贼算是自投罗网了。原来,这家店里安装有监控录像装置,虽然店主当时并没有发现是谁盗走了玉件,但随后通过回放录像锁定了嫌疑人———居然是一个常来店里走动、大家彼此相熟的“玉友”!于是开始了寻访,但估计最初几天这家伙“潜水”了,遍寻不着,没想到如今却自己送上门来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奇怪的是,人们最关心的并不是事件本身,而是玉件的价值。据说,老板号称这件红玉象价值12万,但也有玉友认为,这仅仅是店主的开价,实际价值会往下打不少折,因为这只象是店主一对象中的一只,是一块石头横断后分别雕琢的,而从断面来看已经漏青,虽然也还算高端精品,但难以和全红的红玉件在价格上相提并论。至于究竟价值几何,窃玉者又当因此获刑几年,则需要在专业鉴定人士对玉件进行较为准确的估价后,法院根据其更接近真实的价值量刑了。 这算是今年古玩城的首件玉石玉件失窃案,那件玉件自然也能算作是2010年有影响的第一块石头了。接下来,说说我自己今年第一块石头的故事。 一位远在苏州的玉友淘到了一件黄玉,104克,刚好一个把件料。据说我之前对他有“授受”之恩,加上知道我喜欢和田玉的“红与黄”,于是决定把这块石头送给我,作为2010年的新年礼物。却之不恭,只好笑纳了。 元旦刚过,石头寄到。上手的第一感觉是略显轻飘,外观油润感不足,卡瓦可能性比较大。老规矩,赶紧测了测密度,只有2.66,刚好落在岫玉的密度范围之内,看来第一感觉十分准确。 判断真伪容易,接下来却有些犯难了———毕竟是人家送的东西,难道好意思直截了当说他送的是卡瓦吗?这不仅拂了人家的面子,更是在指责对方学艺不精,以石当玉(虽然卡瓦也是玉,但属于蛇纹石玉范畴,不仅与和田玉价值相差巨大,也完全不在同一个档次上)?加上又是大过年的,于是除了表示感谢之外,仅略作提醒:今后要多注意从密度角度判断一块石头的属性,因为这是既简单又准确的方法。 回头想想,第一块石头告诉我们,既然玩玉,就应该有“玉德”。虽然老祖宗说的玉德是针对玉石玉器而言的,但玩玉之人的品德不也是一种玉德么?孔乙己说窃书是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玩玉者认为窃玉是爱玉者的癖好,不应算盗,那这世界还不乱成一锅粥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爱玉,不仅要取之有道,还得取之有德,否则,这些年的玉不是白玩了? 第二块石头则说明,玩玉也同其他行当一样,必须不断提高自己,因为制假售假者的水平在不断提高,如果我们的鉴赏水平不能同步跟上,“打眼”的机会将越来越多。当然,连卡瓦原石与和田玉都还不能完全分清,只能说明其辨伪能力还处于初级阶段,更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的第一块石头 (责任编辑:老山玉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