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在福建省宝玉石协会举办的福建省珠宝首饰业著名品牌评价活动中的各项条件符合《福建省珠宝首饰业著名品牌产品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中规定的各项条件,经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评选认定为“福建省珠宝首饰业著名品牌”。现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愿遵守评价细则中的各项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继续保持企业现有状况,使之持续符合本次活动的各项评价条件; 三、努力提高自身的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技术含量; 四、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自觉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产品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护已有的良好声誉和信誉; 五、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包括明码标价、不做虚假广告等; 六、合理合法使用因获得“福建省珠宝首饰业著名品牌”而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得转让该项权利,不做有损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和本项活动声誉的事情,上述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福建省珠宝首饰业著名品牌”字样等;同时,本企业理解并确认,本企业仅由此获得与上述相关的声誉、名誉称谓,不因此表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授予本企业以其他权利,其也未对企业和/或相关产品给予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其他承诺;双方并不就此产生任何其他的代理、连带责任,合作等法律关系。 七、自愿接受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及该协会认可的中介调查机构对本企业的跟踪、调查、监督、检查工作; 八、自愿接受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就本次活动实施情况所做的相关处理决定,并受其约束。 上述承诺皆属自愿,请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和相关部门予以监督为盼。 企业法人: 承诺单位(盖章): 时 间:--珠宝首饰业著名品牌承诺书 (责任编辑:老山玉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