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路“淘宝”追踪
3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因市政施工开挖路面,几十名试图寻找宝贝的人闻风而至,在坑里扒挖泥土寻找碎玉的消息。连日来该工地继续施工,仍然有不少人驱赶不散、锲而不舍“淘玉”。 有专家称,近代史上广州玉器街发展兴盛。财大气粗的广东商人曾一口气买下缅甸市场上几乎所有的优质翡翠。因玉器的评价标准有变化,不排除有些被抛弃的碎玉价值增长。法律人士称,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私自挖掘已触犯法律。 “淘玉”人让施工方头疼 连日来,龙津中路的市政施工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每10米左右分成一个施工段。带河路口一施工段前期施工已完,路面已全被挖开,四周都被黄色铁栅栏围住。3月21日下午,栅栏外数十人围观,眼睛齐齐盯着被翻开的泥土,不时有人从栅栏外探出手,拾起一块石头或瓷片,如获至宝地擦净,藏起。 施工人员对这些驱赶不散的“淘玉”一族很头疼:“看到路旁这颗树没有?我们施工时已经挖到它的根部啦,这些人还一直挖,如果树因此死了要赔一万来块,要是倒掉砸伤人就更了不得了!”施工人员透露,他们此次挖路是为了埋电缆下去来满足供电需要,可能需8至10天才能完工。 粤商曾买下缅甸所有好翡翠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王春云博士说,他研究广州玉器街10多年。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发现,广州玉器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康熙盛世时期,但他认为必定早于清朝。1861年有一批广东商人乘船经仰光到达缅甸的翡翠产地曼德勒采购玉石。这些财大气粗的粤商一口气买下了当地市场上几乎所有的优质翡翠。 王春云博士说,世界上绝大部分商业翡翠都产自缅甸。广东玉器街大量加工来自缅甸的玉石,玉器的评价标准又有变化,几个因素作用下,以前被抛弃的碎料,到了今天可能也会有它的价值所在。 有法律人士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对埋藏物和他人的遗忘物的侵占就是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所以市民挖玉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即使埋藏物的数额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为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市民不能随意挖掘埋藏物。--西关淘玉或能淘到宝 私自挖掘可能违法 (责任编辑:老山玉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