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砣仅花8万元人民币购买的翡翠原石,解涨后价值数千万元,巨大的价值震动云南玉石界,这砣原石被称为“翡翠王”。 ——这砣原石引发了一系列恩怨和诉讼,留下了无数悬念,还有人为此丧命。 ——本报记者深入云南盈江县详细调查,首次披露大量鲜为人知的内幕。 近日,一起轰动玉石界的官司正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这场官司是由一砣“石头”引起的。这砣“石头”从它出土那天起,就纷争不断。 那是一砣像鸡油一般黄澄澄、滑溜溜的“石头”,重106公斤。 18年前,这砣石头出土,不久被解开,切口变成一匹“水绿”——翡翠。消息不胫而走,震动当年的玉石界。这砣石头由此获得一顶桂冠:“翡翠王”。有人说它的价值上亿。 18年间,这砣玉石被解成了3块:一块重27.5公斤,以报关价1126万元人民币成交;一块13.5公斤,至今去向不明;还有一块64.3公斤,2005年5月以报关价850万元人民币出手。 屈指一算,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今,围绕这块“翡翠王”,已经打了近10场官司。有人把围绕“翡翠王”发生的纷争说成是“云南翡翠第一案”。 扑溯迷离的故事,发生在云南省一个叫“盈江”的县城里。 1 孟和生:追啊追,追到盈江讨“说法” 1989年10月,时年35岁的孟和生急匆匆从缅甸瓦城赶到云南省盈江县,向盈江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诉状”,起诉的事由是“合伙经济纠纷”,被告是时年50岁的余本林。孟和生认为,与他合伙买卖“石头”的余本林做了“暗盘”,骗了他。 孟和生称,1989年3月,他花280万元缅币从采玉场买到两砣“石头”,余本林知道后一直呆在孟家不走,要求拼一半(合股)。孟最初只同意余占三分之一,但余说“石头”厚,硬要拼一半,孟只好同意。余向孟交了120万元缅币,孟的四弟也占了40万元缅币的股份。孟对余说:“这两个石头,你我两家亲戚都吃不完。你和我兄弟老四把石头护送到密支那和平村,好好守着,我们要改它,我一个礼拜后过来,我不到不许打开。”后来,等孟赶到和平村,余本林称“石头”被自己擦坏了,只卖了600万元缅币(合48万元人民币),并说自己是上年纪的人,不会做“暗盘”,也不会骗人。随后,余给了孟250万元缅币。孟接过钱对余说:“你正正义义地做,只要你不骗我就好。” 不久,孟从玉石界的朋友处得知,余并未将“石头”擦坏,而是“解涨”(切开后发现好玉,价值上涨)了,两砣石头一砣销往泰国,另一砣解后已从缅甸密支那的和平村运往云南省盈江县。孟的朋友告诉他:“被解涨的两砣石头,一块遍长花带子;还有一块团团的,整个都绿。”孟听到这里,心里一急,就直追到盈江,找余本林“讨说法”。 此时,余本林说孟“没有理性”,因为石头是余解涨的,孟在此前已经收到了钱,不该再来分成。孟和生见谈判无效,便向盈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存放在兴华商号的两块玉石。 兴华商号董事长左显仁见事情闹大了,便从中翰旋,因为这两块玉石运到盈江,是由他向有关方面担保的;况且,余本林和他都是盈江县昔马乡人,余的姐姐嫁给了他的二伯。作为盈江昔马同乡会会长,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出面调解,他怕事情越闹越大,会影响到亲戚的安全。 此时还有一个人也很着急,他叫王在伍,是余本林的同乡。余本林在与孟和生合股以后,便找到已经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同乡王在伍,希望他出面买断孟和生50%的股份,余本林承诺两件玉石自己占有十成九(余的股份由十成五变成十成九)。王去看货后,见是好货,便分别以260万元缅币和100万元缅币买下两砣原石。第一块原石解死了(没有发现好玉),而花100万元缅币(约8万元人民币)买那的那块原石开解后,发现是一块极其珍贵的冰化翡翠,价值数千万元人民币!两人商定,把这两块玉石运到盈江去卖。于是通过左显仁担保,将已解涨的两块极品玉运往盈江。 小小的盈江县城突然间出现两块被解涨的珍品翡翠,一下子轰动了,消息很快传到了孟和生的耳朵里…… 经过左显仁和玉石界一二十位知名人士的努力,最后孟和生接受了调解,由余本林、王在伍共同补偿其50万元人民币。 调解倒是达成了,可余本林、王在伍说自己没钱。左显仁于是借出50万元,孟和生分两次得到这笔现金后息诉。 2 余本林:悲啊悲,巨款到手命垂危 1992年6月,3块翡翠中重27.5公--“翡翠王”引发18年诉讼 (责任编辑:老山玉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