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一笔新疆和田玉货款纠纷,两名收藏者诉诸上海静安区法院。经法院开庭予以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宗先生分期支付杨小姐货款人民币7万元。
“仔玉”滞销货款拖欠 近年来,收藏玉器饰品的人越来越多。2005年2月25日,同为做玉器生意的宗先生和杨小姐签署了一份买卖和田玉协议,约定由宗先生购买杨小姐出售的5公斤新疆和田仔玉,每公斤单价1.4万元。 经营玉器生意的商贩都知道,闻名于古今中外的和田玉石,分为仔玉(亦称子玉)和山料。从河里捞起的玉称“仔玉”,质量上乘,但产量低,矿采的叫山料,产量较高,只是质量参差不齐。宗先生原打算靠这仔玉赚上一票,却一直无法实现。结果,仔玉货款一直拖欠未付。 无力支付分期付款 今年2月下旬,杨小姐把宗先生告上法院,催讨仔玉货款及滞纳金。宗先生承认双方是有过这样一笔交易,但因自己手中的仔玉一直没有脱手,也就没有与杨小姐结过账,并声称自己曾把一座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交给了杨小姐。鉴于宗先生目前缺乏履行能力,双方达成了由宗先生按月分期付仔玉货款的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办案法官指出,有道是黄金有价玉无价。尽管1公斤羊脂玉目前市场价可高达十多万元,但经营玉器买卖和收藏,不但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作基础,更需要有老练的眼光和专业的鉴别能力,切不可人云亦云“盲目跟风”。 --为五公斤和田仔玉对簿公堂 (责任编辑:老山玉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