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据说是用白玉雕刻的“八仙过海”摆件,在质监站的仪器下现出了“原形”;一位原来“志同道合的朋友”,在金钱的面前露出了真实的嘴脸。日前,市区的钱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希望用自己的教训给大家提个醒,以后别再上这种当了。 钱先生是市区一位古玩爱好者,平时经常逛古玩市场购买些小玩意儿,也喜欢结交一些“同道中人”。一次,钱先生因为买卖关系认识了在市区解放南路上设摊出售古玩的一个自称为“河南人”的人,两人一来二去的,也就熟络起来。 有一天,“河南人”神秘兮兮地跟钱先生说,他们新到了一个铜鼎,让钱先生过去看看。可是铜鼎售价十万,钱先生觉得太贵。“河南人”看钱先生对玉器有兴趣,又拿出了另外两件玉器:一个佛手和一个“八仙过海”摆设,并且以4200元的“友情价”将这三件“玉器”卖给了钱先生,其中“八仙过海”为2200元。 “我当时跟他要过发票,可他说没有,我当他朋友看,也就没再说什么。”事后,钱先生每回忆起这一段就懊悔不已,“我当时即使没要成发票,让他写个字据就好了,他也没法抵赖了。” 之后的一天,钱先生有个懂玉器的朋友在钱先生家看到了“八仙过海”,这位朋友提醒钱先生,玉器可能有假,而此时的钱先生也对这件摆设的真伪产生了怀疑,于是把玉器送到市质监站进行了检验。检验的结果让钱先生心寒:“八仙过海”根本就不是什么玉器,而是一座用玻璃做的仿白玉工艺品,根本就不值2200元! 钱先生非常生气,立刻就去找“河南人”,而此时那人也没朋友的笑脸,称他本来就是将“八仙过海”当工艺品卖给钱先生的。“他先是说,只能退还20%到80%的钱给我,说是行规,我一想也认了,那就退80%的钱吧。可他又推说没钱,让我把东西先给他,我这次一定要让他立字据,他又不干了,竟然还报了警。”钱先生说,在公安局里,“河南人”先是说钱先生诈骗他,后来又改口说摆件是他以800元钱卖给钱先生的。由于双方没有字据,警方也无法认定。之后,钱先生又去消保委反映,这次“河南人”变本加厉,说“八仙过海”是他以朋友的身份送给钱先生的,只象征性地收了200块钱。 “问题就出在我当他是朋友,没有立确切的字据,现在一点证据都没有。”钱先生说,“现在的骗局越来越多,花样也越来越多,希望大家能吸取我的教训,提高警惕,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 --白玉雕刻的“八仙过海”玻璃做的 (责任编辑:老山玉器) |